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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16/03/05 - 作者:admin -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发〔2016〕3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局),咸阳市集中供热办公室,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资金和政策支持。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做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报相关情况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储备项目请于2月24日前报送,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储备项目请于3月25日前报送。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jc@shaanxijs.gov.cn。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史振新
  电 话:029-87291273
  传 真:029-87294020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 [2016]130号)
  附件:2.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需求表
  附件:3.“节能暖房”重点城市基本情况表
  附件:4.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需求表
  附件:5.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基本情况表
  附件:6.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基本情况表